胡某购买了- -套四居室,但他觉得客厅不够大,于是把客厅与一间卧室的隔墙拆了,把这间卧室并人客厅。邻居得知情况后,急忙前来阻止,告诉胡某所拆的墙是承重墙,不能拆。胡某却认为自己是在自家的房子内部搞装修设计,他人无权干涉。胡某的说法正确吗?
[法律解析]
胡某的说法不正确。商品房业主虽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,但对房屋的装修不能随心所欲,尤其不能妨碍他人或者公共利益。业主私自拆除承重墙、破坏房屋外貌、占用或损坏房屋的共有部分、在房屋的公用区域乱写乱画以及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等,都是法律所禁止的。本案中,胡某擅自拆除承重墙,损坏了房屋的承重结构,给房屋带来的安全隐患已经危及相邻方的利益,因此其邻居有权要求其恢复原状。
[法条链接]
《物权法》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。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,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