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律师事务所、各位律师:
根据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的通告》以及北京市司法局文件要求,自2010年4月12日起,北京市律师协会调整了接待时间,现将具体时间通知如下:
一、办事大厅接待时间:
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
上午,9点30分至12点
下午,1点30分至5点
二、办理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出具执业经历证明、会员登记事项接待时间:
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
上午,9点30分至12点
下午,1点30分至5点
三、办理实习律师相关事项接待时间:
周一至周四(法定节假日除外)
上午,9点30分至12点
下午,1点30分至5点
四、公益法律咨询中心接待和理事接待投诉时间:
1、公益法律咨询中心
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
上午,9点30分至12点
下午,1点30分至5点
2、理事接待投诉
周三(法定节假日除外)
上午,9点30分至11点30分
下午,1点30分至4点 |